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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开展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5年04月01日 16时45分59秒 作者: 来源: 访问次数:6214次
学院各系(部)处、室:
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文件精神(川教资[2015]1号),结合我院情况,现将我院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工作安排
参加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教师,由本人在《中国教师资格网》上自行报名并打印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》,报学院人事处完成初审,初审合格人员的资料(含附件材料)由学院人事处统一报教育厅审查。
1、时间安排
(1)申请高校教师认定人员上网报名时间:2015年4月1日—4月30日。网上报名登录网址:中国教师资格网(www.jszg.edu.cn);
(2)收取个人材料、学院人事处完成初审时间:2014年5月20日前;
(3)需要参加省上统一组织教育教学基本能力测试的,在5月5日前到人事处报名;
(4)体检安排。参加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在学院人事处网站下载体检表格,体检项目按《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》要求进行,费用自理。本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指定在绵阳市人民医院进行。
2、报送的纸质材料内容
(1)本人填写并签字的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》一式二份
(2)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;
(3)学历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;
(4)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一式一份;
(5)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;
(6)思想品德情况鉴定或者证明材料;
(7)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;
(8)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(证书使用);
(9)《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(岗位)培训合格证书》复印件;
(10)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,但应提交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和教育学、心理学成绩复印件一式一份;
(11)高等学校拟聘副教授(含副研究员)及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教育学专业的硕士、博士学位的人员免提供《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(岗前)培训合格证书》但应提交《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》或学位证书复印件;
(12)学院聘用的在岗教师提供学院签署的聘用合同复印件;
二、要求
(1)严格按照学院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工作,过期不再办理认定事宜;
(2)参加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,应认真填写相关材料,准确及时提供各种证件原件和复印件(即工作安排中的第2条内容,原件由人事处审验后退还本人)。
联系人:付巍   向娟
联系电话:2363763
 
    附件: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统一在学院网站下载。
 
 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四川汽车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5年4月1日